在被百度玩壞之前,狼性還是一個褒義詞。
什麼是狼性?帶有野性的拼搏精神,富有攻擊性、進取心、貪婪、執著……直到現在,這個詞用來形容百度還不合適,但是,用到最近正處在風頭浪尖的Uber身上,實在是太準確不過了。
看看Uber做事情的方式,和狼群的作風幾乎不謀而合:“殘”,對待困難毫不留情地把它們克服消滅——你可以看到,Uber在顛覆幾乎所有主要國家的出行方式,挑戰現行政策法規,還有根深蒂固的出租車公司利益,多線作戰,一點也不退縮;“野”,事業開拓中不要命的拼搏——在12個月之前,Uber還只在21個國家的60座城市裡提供服務,可是現在,他們已經擴張到了50個國家裡的250座城市;甚至是“暴”,粗暴生存的方式——他們為了搶走司機資源,不惜採用一點都不體面的競爭方式,比如直接推送廣告用500美元現金“誘惑”Lyft司機改投自家旗下、用競爭對手的應用叫車然後馬上取消訂單……
等等等等,不一而足。
像是現在,輿論的聚光燈都打在了Uber身上,放大式地審視這家公司身上的問題:對於用戶隱私的濫用和管理的混亂、高管宣稱要對記者進行隱私挖掘的洩憤言辭,還有性別歧視等……媒體也好,社交網絡上也好,批評聲四起,似乎所有人都要么在生這家公司的氣,要么等著在看它的笑話。
但是Uber是怎麼應對的呢?CEO Travis Kalanick 連發十三條推文道歉,但是主要涉事者副總裁Emil Michael並沒有被炒掉;然後融資12億美元,稱要大舉擴展亞太地區的市場;並高調宣布,預留6億美元的戰略投資者進入的空間,考慮引入印度、拉美和中東的投資人,來形成新的聯盟,讓後者幫助他們清除進入這些市場中的阻礙……
這就是Uber的風格:強悍、迅猛,一往無前。無論上面那些批評是它的公關危機的集中爆發,還是內部文化確實出現問題,這都沒有辦法讓它停下來。在6個月前,它的估值為170億美元,現在他們的估值是400億美元;他們現在的體量增長到了去年的6倍大,而且增長速度還要更快。僅僅在2015年,Uber還將創造了100萬個工作崗位。
一個成立5年多的“年輕”公司,可以發展得這麼快,即使是在矽谷,這也是罕見的;或者換句話說,在矽谷,我們也看到過很多高速發展的公司,他們都在用技術手段挑戰原有的行業秩序,然而,這麼具有侵略性的公司,卻是實實在在,只有Uber一個。
你可以看到這種高速發展帶來的好處:司機越來越多,出行的便捷性越來越高;進入的地區越來越多,可以享受這個便利的人也越來越多;政策鬆動地越來越多,跟隨或者模仿Uber提供類似服務的公司也越來越多……
所以,上面提到的Uber的這些問題,是隨著它的狼性“共生”的,是它高速發展的並發症,是它的“Growing Pain”。對於那些過於苛刻的批評者,我的結論就是:你不能一方面看著越來越多的人得益於它的侵略式發展,一方面又跳腳大罵它的野性。
不然還是看Lyft的例子。現在的媒體上,你幾乎看不到什麼對Lyft的批評,反而是在與Uber的對照下,很多人讚美他們的“注重社區”、“友好”“和善”……說實話,我也喜歡Lyft這種溫和友好的社區模式,乘客上車前都和司機碰拳、偶爾還能有額外的小禮物,但是,它的發展軌跡呢?不僅在老家矽谷被Uber壓得漸頹,主要的戰場也還是停留在美國,司機也遠比Uber少得多。
相比起Uber暴風驟雨式的前進,Lyft與其說是溫和、更不如說是溫吞,這讓它的拓展得太有限。如果都按照Lyft那種“小而美”的模式,而非Uber這種類似狼性的進取,也許這種招車服務,還停留在和出租車協會慢慢扯皮的階段。
Airbnb當然比Uber要體面,但是不能忽略的一個事實是,酒店本來也是比出租車競爭更充分的一個行業。想想任何一個城市,有多少酒店,但是又有幾家出租車公司?對一個競爭非常充分的行業的挑戰,和對一個仍然由少數壟斷實體的挑戰,哪一個更需要這種狼性的?
我的同事說,Uber就是一家建立在移動互聯網技術上的新型出租車公司。如果事實真的如此,那恐怕Uber現在也不會面臨這麼大的困難,事實上,Uber最大的貢獻,卻不是在技術方面,而是在對原有出租車運營模式的破壞上面:你不必先加入一個出租車公司、簽下每天工作8個小時的合約、交上一筆不菲的保證金,才能成為一個出租車司機;你只需要有清白的背景記錄,一部車,就可以在自己想要的時間去搭載乘客。
我曾經遇到過那麼多人,他們有的是剛搬到灣區還沒找到工作,想要開Uber過渡一下;有的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,但是希望多有一個積蓄;有的是希望臨時賺點錢;有的甚至是剛剛離異想要找事情做打發一個人的苦悶……這些人都絕無可能成為全職的出租車司機,但是他們可以成為Uber司機,這種對資質門檻的破壞,才是Uber最大的貢獻。在這之中,技術只是一種手段,讓這種對原有體系的顛覆成為可能。而這也是它發展時面臨如此多挑戰的原因。
徹底破壞規則的玩法,只有狼性的公司和團隊,才可以把它迅速地推廣到全世界,連競爭對手、法國打車服務SnapCar的聯合創始人Dave Ashton也評價Uber說,“他們在做的正是他們需要做的以改變市場的事情。”“他們甚至不會嘗試去遵守他們認為是壞的法律。”
現在Uber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。在全球50個國家的250座城市裡,沒有哪一座城市是敞開懷抱歡迎Uber到來的。監管條款的滯後,根本沒來得及適應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發展帶來的改變;原有的既得利益者——出租車公司行業協會們,對待Uber如臨大敵;而在與監管的對抗、對的顛覆式創新,對原有“遊戲規則”的破壞……在這些方面,Uber都不遺餘力。他們非常快速地擴張司機數量,並僱傭遊說家來緩和來自法律法規和出租車行業協會方面的挑戰。
新加坡已經出台了規範打車應用的法規,要求從2015年第二季度開始,Uber等公司必須執行3年一期的“司機註冊”審批,這意味著對Uber這類模式的放行;比利時布魯塞爾大區政府準備起草新的法律,將允許租車應用公司Uber與傳統出租車公司共存。這表明在歐洲,Uber和一些監管機構之間激烈的鬥爭可能至少走向冷和平狀態。
但等待他們的還有很多:今年9月份,德國地方法院發布了一份針對Uber的臨時禁令,原因是後者缺乏一些必須的商業運營許可;美國內華達州法院禁止Uber在州內運營,原因是拒絕遵守有關規範商業運輸服務提供商的法規;法國的法院將在12號的時候對是否禁用Uber做出決定……
現在Uber成為了矽谷估值最高的未上市公司。15億美元的融資額已經達到了Facebook 2011年時一輪融資的水平,那是Facebook上市前的最後一輪融資,也是由風投支持的公司所獲得過的最大一筆投資。這個充滿狼性的公司,走到這一步,也開始學著改變自己。CEO Travis Kalanick在官方博客裡說,承認錯誤和吸取教訓是第一步,他會促進內部的增長和改變,“我們將會成為一個更聰明和更謙虛的公司。”
我很喜歡霍炬在DoNews專欄裡的評價:無論如何,在任何地方,Uber這樣服務一定會遭到相當多的反對,因為它觸動了固有的壟斷利益,不過,互聯網發展到今天這樣,虛擬世界的事已經差不多了,必然開始影響現實社會,一個O2O或者共享經濟方面的公司如果不衝擊任何當前壟斷者的利益,那簡直可以說是毫無價值,Uber正在這條充滿荊棘的路上兇猛的奔跑著。
一家摧枯拉朽式地挑戰如此強大而頑固的舊有秩序的公司,一家面臨政策、既得利益者、多個競爭對手的公司,它本來就不可能是溫和的,所以不應該太去苛刻地為它挑刺,而是應該給它成長的空間。就像不應該要求一匹狼,一方面對舊有秩序亮出爪牙,一方面露出哈士奇的笑容。
留言列表